案例详情
G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
高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卓安团队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
【案情简介】:高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
【案情介绍】:《侠某》是一款国产武侠网络游戏,著作权人为成都某公司。2008 年底至 2009 年初,《侠某》玩家高某制作了专门针对该游戏的外挂辅助软件,该软件可通过对游戏进行修改,实现不同的功能。在此过程中,高某产生了销售该软件获利的想法并付诸实施。2009 年初,高某邀约《侠某》玩家尹某帮助其销售该软件,二人共同约定了获利比例。此后,高某专门负责该软件的制作及升级工作,尹某、何某二人分别向《侠某》玩家销售该软件和收款,并按约定的比例向高某汇款,后三人均被抓获。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高某等三人制作、销售的软件功能,必须依附在《侠某》客户端游戏过程中才能实现,并通过设置键盘全局钩子将动态链接库文件注入客户端游戏进程中,从而实现若不使用该软件,就无法实现的游戏"PK"过程中自动跟随目标攻击,以及在无人操作情况下"自动打怪"、"自动捡物品"等功能。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后果特别严重,遂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目前本案一审已经审理完毕。
【办案结果】:经过承办律师专业的法律辩护,使被告人高某获得了较轻的刑事处罚。法庭审理的过程中,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被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采纳,最终判处被告人高某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。